实验室开放制度

日期:2015-05-05阅读:

        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培养学生技能、能力的特殊场所,为了更有效地提高实验室设备资源及场地利用率,并且使日常实验教学与课外实验开放均能满足要求正常开展、不受限制,特制定以下要求与制度:
一、日常教学开放
任课教师如果需要实验室及相关实验设备辅助教学,务必于教师接受教学任务时向相关实验分室责任人申请、登记说明,明确落实教学实验室与所需设备及低耐品、消耗品;如零星使用实验室进行教学,需要提早一周(5个工作日)以上向相关实验分室责任人申请、登记说明,明确落实教学实验室与所需设备及低耐品、消耗品,如果不提早申请、登记,使实验分室责任人无法及时协调安排教学实验室,造成实验教学不能正常开展的一切后果由任课教师负责。
二、课外实验室开放
1. 实验室课外开放须在实验教学、教学无冲突情况下再安排。
2.在行政上班工作时间,实验室可为师生全面开放;如果特殊需要晚上开放,申请人数需要达到4人以上同时申请,必须有指导老师建议与签名,才可安排开放,。
3.学院教师及学生课外如果需要借用实验室,务必提早3个工作日向相关实验分室责任人申请、登记说明,明确落实实验室。
4.摄影室是特殊的贵重之地,课外不对学生开放。如果实验教学课程需要课外(行政工作日时间内)开放的,必须有专业老师提早3个工作日向摄影室责任人申请、登记说明,并且有专业老师亲自带队指导下,方可开放。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