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1-10阅读:

各学院、各实验室(中心、平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实验室爆炸事故教训,结合我校近日开展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情况复查(暨互学互查活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下学期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教学科研的正常开展,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假期有实验室开放的导师及留校做实验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部署假期的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度过寒假。

2、开展一次全面的学院自查和整改活动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点,实验室中危险爆炸品(如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的规范安全管理。

3、做好寒假继续使用实验室的登记工作。寒假确因教学、科研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温州大学2019年寒假实验室使用登记表》(见附件2)并报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备案。

4、各实验室导师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5、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使用暖风机等取暖设备,严禁携带席子、被褥等在实验室睡觉过夜。

6、做好实验室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要有专人管理,并及时进行安全巡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应及时报告保卫处、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

7、寒假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关好水、电、气,锁好门窗,做好安全措施。

8、各单位汇总《温州大学2019年寒假实验室使用登记表》,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月20日前提交到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515B),联系人:陈哲,电子版发送至1104051415@qq.com。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