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10阅读:

各学院、研究所: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新学期实验室平稳、安全、有序地开展教学及科研活动,现就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1),对所辖实验室进行新学期安全检查,重点做好以下检查:

1.检查实验室设施设备、水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检查危险化学药品的购买、管理、使用、报废药品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尤其是危化品的购买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储存场所防盗、防爆、防火等措施是否完好,领用手续是否完备,使用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账册是否相符。

3.检查实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回收、登记并按指定地点存储。

4.检查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高温炉等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设备运行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5.各实验室根据需求做好紫外消杀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根据检查结果完成《XX学院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反馈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于9月15日前报备至国资处,联系人:王继锋,联系电话:662175。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10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13MB) 附件2-XX学院新学期实验室安..(1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