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展示实训室规章制度

日期:2015-05-05阅读:

         一.展示实训室以满足教学需要为先,如需课程展览需要,需与教学需要一方协商。展览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天。
         二.出于安全考虑,展览期间展览方需安排人员值日,备案实验室。
         三.改动或改装实训室环境或道具需先经任课老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实施.实训项目或展览结束后,搭建方应在结束当天拆除展台并运走所有废弃物,恢复实训室原状,未在规定时间内撤清的,实训中心将不再给予该班级课外开放。
        四.实验指导老师或展示主办老师应负责管理指导学生操作安全,注意以下事项:
        a、严禁直接使用泡沫胶于墙体、道具、橱窗上。
        b、严禁在该实训室内抽烟、严禁明火作业
        c、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实训室:烟花、炮竹、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氢气、油漆、颜料以及可能威胁实训室安全的物品,此物品只能用代用品。如操作需要用汽油、酒精、油漆、颜料以等易燃液体,使用前需报中心审批,批准后,方可在室外操作使用。
        d、严谨私自设置电线或电器设备。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09年9月